浙江省湖州建立银保共担风险机制
(2010-7-22)
从今年开始,湖州市将建立银行、担保机构共担风险机制,以此鼓励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的信贷担保。昨天,从市财政局获悉,湖州市正通过推进银保风险共担、鼓励担保公司做大做强、支持担保公司提高担保能力等举措,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。
据了解,目前湖州市有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担保公司达92家,总注册资金25.98亿元;在全市工业贷款中,担保机构的贡献率超过8%;担保机构为解决湖州市中小企业融资作出了积极贡献。然而,部分担保机构也存在实力较弱、盈利能力不高等困难,而中小企业融资需求依然强烈。
如何进一步破解这一难题?湖州市新近出台了多项举措,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,而推进银保风险共担是其中重要举措之一。这也是湖州市去年在吴兴农村合作银行试点后,首次全面建立推广该机制。
据介绍,湖州市将通过政府力量推进银行、担保机构共同承担风险;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重点与风险控制能力好、信用好、规模较大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加强风险共担合作。对与担保公司建立风险比例分担机制且风险承担比例不低于20%的金融机构,对其实际发生坏账后的净损失,按银行承担风险比例给予50%的风险补助,单个银行当年度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。
不仅如此,湖州市还将鼓励担保公司做大做强。重点扶持实收资本3000万元以上的担保公司。对新设立的实收资本3000万元以上担保公司,对其超过3000万元部分,每增加实收资本500万元,奖励5万元;对满一个会计年度且实收资本3000万元及以上的担保公司,当年每新增加实收资本500万元的,奖励5万元。单个担保公司增资奖励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。
同时,支持担保公司提高担保能力。对上一年度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业务额占80%以上且年担保总额达到实收资本3倍的担保公司实行分档补助。对政府批准开展小企业贷款信用担保业务的担保公司,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。